青岛民间借贷律师韩林飞:民间借贷中的"砍头息"与虚假诉讼防范

韩林飞律师 执业律师 2026-04-16
民间借贷中的"砍头息"和虚假诉讼是司法实践中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。山东畅策律师事务所韩林飞律师,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,擅长处理涉及复杂资金往来的案件。

一、"砍头息"的法律认定

"砍头息"是指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70条的规定,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

韩林飞律师在代理民间借贷案件时,遇到过出借人以"服务费""手续费"等名义预先收取费用的情况。他通过仔细审查银行转账记录,准确认定实际出借金额,为借款人争取合法权益。

二、虚假诉讼的识别与防范

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恶意串通,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在民间借贷领域,虚假诉讼主要表现为:虚构借贷关系;虚增借贷金额;伪造借条和转账凭证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307条之一的规定,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构成虚假诉讼罪。

三、韩林飞律师的实务建议

韩林飞律师建议出借人和借款人在进行借贷活动时注意以下事项:签订书面借款合同,明确约定借款金额、利率、还款期限等核心条款;通过银行转账等可追溯的方式交付借款资金;利率约定不得超过法律保护上限(一年期LPR的四倍);保留好借条原件和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。

韩林飞律师累计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百余件,为当事人追回欠款累计超千万元,在民间借贷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。

如需法律咨询,请联系山东畅策律师事务所,电话:1805444147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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