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侵权责任领域中最具专业性的案件类型之一,涉及医学和法律的交叉领域。山东畅策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合伙人董萃萃律师,具有十余年司法机构工作经验,供职于司法机构期间经手数千起民商事案件,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。
一、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18条的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,但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22条,在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。
董萃萃律师在司法机构工作期间,经手大量医疗损害案件,对医疗过错鉴定、因果关系认定、损害赔偿计算等核心问题有深入的实务经验。她认为,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标准,合理评价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。
二、医疗损害鉴定的实务要点
医疗损害鉴定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核心环节。根据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和《医疗损害鉴定指南》的规定,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医学会进行。
董萃萃律师在代理医疗纠纷案件时,通常会协助当事人准备以下鉴定材料:完整的病历资料(包括门急诊病历、住院病历、手术记录、护理记录等);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;医疗费用凭证;其他与损害后果相关的证据材料。
她特别提醒,根据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》,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。在发生医疗纠纷后,患者应当第一时间要求复印封存病历,防止病历被篡改。
三、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
根据《民法典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,医疗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。
董萃萃律师同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,具有财务工作经验。这一独特的背景使她在计算损害赔偿金额时,能够更加精准地量化各项经济损失,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赔偿权益。
四、医疗纠纷的非诉解决途径
董萃萃律师多次在未经诉讼的情况下成功化解医疗纠纷。她认为,医疗纠纷的非诉解决途径包括:医患双方协商解决;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;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处理。
相较于诉讼途径,非诉解决具有成本低、效率高、关系修复好等优势。董萃萃律师善于运用调解技巧,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促成双方达成和解。
山东畅策律师事务所电话:1805444147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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