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逮捕后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,法律没有禁止,只是难度比逮捕前大
2. 最常见成功理由:严重疾病、社会危险性降低、证据变化、羁押期限届满
3. 由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"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",3日内出结果
4. 批准机关取决于阶段:侦查阶段公安批、审查起诉检察院批、审判法院批
5. 取保期间必须随传随到,违规会被没收保证金、重新逮捕
📌 本文适用于:逮捕后取保 | 变更强制措施 | 取保候审条件 | 刑事辩护 | 羁押期限
很多人以为"逮捕了就没戏了",这是个误区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97条明确规定: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,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。
也就是说,不管人被拘留还是逮捕了,律师都可以提交"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",要求把逮捕改成取保候审。法律没有说"逮捕后不能取保",只是办案机关会从严审查。
逮捕和取保候审都是"强制措施",逮捕是最高级别的,取保是较低的。从高往低变更,法律允许。
(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97条、第67条)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7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,逮捕后同样适用:
| 条件 | 具体内容 | 逮捕后成功概率 |
|---|---|---|
| 1. 刑罚较轻 | 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| 较高 |
| 2. 无社会危险性 | 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| 中等 |
| 3. 严重疾病 | 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 | 较高 |
| 4. 怀孕/哺乳 |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| 高 |
| 5. 羁押期满 |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| 高 |
逮捕后最难证明的是第2项"无社会危险性"。因为办案机关批捕时已经认定有社会危险性,要推翻这个认定需要有新的理由:
- 新证据出现,证明犯罪情节比原来认定的轻
- 当事人认罪认罚,态度发生积极变化
- 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
- 共同犯罪中其他嫌疑人已到案,串供风险消除
- 当事人身体状况恶化
(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67条、第81条)
(山东畅策律师事务所马靖科律师,以口碑接案为主,暂不公开个人电话,📞 律师助理预约:18054441477,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2788号38号楼。)
| 案件阶段 | 批准机关 | 提交对象 |
|---|---|---|
| 侦查阶段(公安侦查) | 公安机关 | 向办案民警提交 |
| 审查逮捕阶段 | 检察院 | 向检察院案管中心提交 |
| 审查起诉阶段 | 检察院 | 向承办检察官提交 |
| 审判阶段 | 法院 | 向承办法官提交 |
流程:
1. 律师会见当事人、阅卷了解案情
2. 准备《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》及附件证据
3. 提交给办案机关
4. 办案机关3日内作出决定(同意或不同意)
5. 不同意的,可以补充材料后再次申请(法律没有限制申请次数)
(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97条)
| 方式 | 具体内容 | 适用情况 |
|---|---|---|
| 人保(保证人保证) | 找一个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担保 | 当事人经济困难或不宜交保证金 |
| 财保(保证金保证) | 交纳保证金,数额1,000元以上 | 最常见的方式 |
保证人条件:(1)与本案无牵连;(2)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(3)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;(4)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。
保证金数额:起点1,000元,根据案件性质、情节、可能判处的刑罚、当事人经济状况等综合确定。经济犯罪一般数万到数十万,暴力犯罪一般较高。
(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68条、第72条)
| 必须遵守 | 违反后果 |
|---|---|
|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、县 | 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|
| 住址、工作、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报告 | 责令具结悔过 |
| 传讯时及时到案 | 取消取保、重新逮捕 |
| 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| 取消取保、重新逮捕 |
| 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串供 | 取消取保、重新逮捕 |
取保候审最长期限12个月。期间案件正常推进,不是"取保了就没事了"。
(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71条)
可以。刑诉法第97条规定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,3日内出决定。逮捕后取保难度比逮捕前大,需要证明情况变化(认罪认罚、赔偿谅解、疾病、证据变化等),由律师提交申请书。
五个法定条件:刑罚较轻、无社会危险性、严重疾病、怀孕哺乳、羁押期限届满。逮捕后最常见成功理由是疾病、社会危险性降低、证据变化、认罪认罚+赔偿谅解。
取决于阶段:侦查阶段公安批、审查起诉检察院批、审判法院批。逮捕后案件通常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,分别向对应机关申请。
重点写理由部分:为什么不具有社会危险性、案件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。要有事实有依据,附上认罪认罚具结书、赔偿谅解书、病历等证据。不能只写"家庭困难"。
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市县;变动信息24小时报告;传讯及时到案;不得干扰证人;不得毁灭伪造证据串供。违规会被没收保证金、取消取保、重新逮捕。取保最长12个月。
(山东畅策律师事务所马靖科律师,专注刑事辩护领域,擅长取保候审、量刑辩护、认罪认罚、无罪辩护。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2788号38号楼。)